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枉法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作出六份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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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49日,本网获悉: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枉法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作出六份行政复议决定。

201646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收到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EMS邮寄送达六份行政复议决定。分别是《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019】锡卫生健康委行复第0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2019】锡卫生健康委行复第002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019】锡卫生健康委行复第003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019】锡卫生健康委行复第00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2019】锡卫生健康委行复第005号)和《行政复议决定书》(【2019】锡卫生健康委行复第006号),结果均为“驳回申请人沈爱斌的行政复议申请”和“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据沈爱斌介绍,因为无锡“413”案中的核心焦点之一,即无锡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民警邓永峰伪造了在无锡同仁康复医院的就诊病历,伪造了“胸椎7压缩性骨折”的伤势,然后侦查机关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再不分青红皂白地将这个伤势栽赃给了沈爱斌等四人,致使沈爱斌、朱丙泉、周小凤和程天杰四人被枉法判刑。

沈爱斌在监狱中向无锡市卫生监督所举报了无锡市同仁康复医院的张建飞等医生伪造病历和CT片,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并未依法查处,包庇无锡同仁康复医院张建飞等医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于是,沈爱斌向无锡市卫生监督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在履行查处职责过程中制作和获取的信息,无锡市卫生监督所为包庇张建飞等医生伪造病历,就没有依法向沈爱斌公开相关信息,沈爱斌就在201919日向无锡市卫生监督所的上级机关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六份行政复议申请。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了包庇其下属部门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的违法行为,也就必然对沈爱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违法的决定。

沈爱斌表示,他将对这六份枉法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据沈爱斌介绍,无锡“413”案的核心焦点,即公检法办案的违法事实,有五个方面,分别如下:

一、掩盖、歪曲、捏造事实,公检法掩盖无锡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民警邓永峰201624日穿着恐怖组织黑社会黑衣黑头套蒙面人的装扮,对沈爱斌和前来迎接人员进行非法监控拍摄,威胁到沈爱斌等人的肖像权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事实,将沈爱斌和前来迎接的人员以维护自身肖像权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而实施的私力救济行为,枉法认定为以“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为主观故意的寻衅滋事行为。

二、邓永峰伪造病历,伪造“胸椎7压缩性骨折”伤势。

三、公检法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沈爱斌等人造成该伤势的情况下,枉法认定为沈爱斌等人殴打所致。

四、侦查机关无锡市公安局以经济利益的手段,指使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卢伟平和江法敏蓄意做虚假鉴定,诬陷沈爱斌等人在案发现场有殴打蒙面人邓永峰并致其“胸椎7压缩性骨折”的伤势。

五、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朱杰焰(审判长)故意违法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

以上五点均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沈爱斌联系电话:1891236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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